质量保险制度在国际防水行业已相对成熟
防水工程质量保证保险是防水工程质量保证制度的一种,在欧美、日本等 和地区,该制度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相当成熟,实践表明,其对于提升防水工程质量,降低建筑渗漏率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欧洲,英国的屋面承包商协会统一制订了会员承包屋面工程项目的合同文本,规定承包商向保险公司缴纳工程承包总价的0.25%作为保险费,由保险公司承担质量保证保险;屋面防水工程保证期统一规定为10年,如果在保证期内发生渗漏事故,保险公司补偿材料更换或修补所需的全部费用,并承担由于渗漏带给用户(建筑商)的全部损失。同时规定,承包商必须使用英国或欧洲标准的材料,必须遵守施工规范,设计也必须正确;承包商施工过程必须接受承包商协会和保险公司的质量监督、检查。
德、法两国对防水工程的质量保证也有明确规定,对材料商、施工承包商等提出参险要求。
美国在防水质量保险方面则规定,防水工程一旦因质量问题而漏水,应赔偿所有的损失。由于在赔偿支付方式上,用户仅和保险公司发生关联,保险公司会提高出险严重的承包商以后每年的保险费率,并每年经网络发出通知,告知其他保险公司。而承包商如果能确定事故是由材料不合格发生的,则经材料供应商认可,由材料供应商的保险公司支付赔偿费用。
在日本,防水工程的质量保证是由行业社团发起制订条款,推动会员执行。日本的保证期制度,一般没有保险公司介入,材料厂家把它作为一种促销手段联合施工单位一起运作。防水工程的保证年限、保证内容及免责范围,都在施工合同上写明。合同规定的保证期内发生渗漏,如不属于外来原因和免责范围,施工单位无偿修补或赔偿由于漏水而造成的损失。
“与发达 地区的做法相比,目前我国针对建筑渗漏问题采取的是5年保修期制度和5%的质量保证金制度。5%的质保金与生产劣质产品带来的利润相比,不值一提。5年保修期与住宅的70年产权相比,也明显偏短。这就给一些企业留下了空子,出现渗漏只要修补就行,保修期和质保金变成了渗漏的许可证。”有行业专家说道。
因此,防水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在业内推广势在必行。该保险的推广,不仅能够有效维护用户的利益,更有助于淘汰以生产假冒伪劣和非标产品为生的不良企业,促使建筑商使用质量合格的防水产品,有利于从生产到市场,全面促进防水行业健康发展。